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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保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被诉

时间:2020-07-25 12:16:32 来源:人山报_人山报网_河北人山报【官网】 作者:人山报网 点击数:1655

投诉人于2019712日向邯郸市医疗保障局投诉“邯郸市中心医院违规收费乱收费、涉嫌套取新农合基金”。

2019719日邯郸市医疗保障局作出了案件受理通知书,多日后医疗保障局电话回复,经我局核查举报人举报的9项违规,基中有8项违规已经核实到位,举报人要求邯郸市医疗保障局书面回复查处结果,医保局电话回复说,不能给书面回复。

        20191219日举报人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提起行政复议。




20191224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202017日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24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递交了答辩状。


202069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已作出立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期待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正、公平的公开审判!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简称省医疗保障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副厅级。现任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新喜。

 

主要职责:

  (五)组织制定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