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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最牛”法官李扬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21-11-30 08:44:18 来源:人山报_人山报网_河北人山报【官网】 作者: 点击数:1275

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牛气冲天”的法官———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五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祸起事由:河北邯郸曲周县任书平诉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违反法定程序一案。开庭日期2021年11月22日09:00开庭。

原告任书平一行人开车6点从家里出发去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因路上交通堵塞错过上午九点开庭时间,途中多次与法院电话联系,但始终未联系上。8点40分到达第十一审判庭,多次询问法警如何联系“法官李扬”,后通过其他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上了“法官李扬”,李扬来到接待室态度恶劣的说到“谁是任书平,都几点了?”你是谁,我是任书平的代理人,有手续吗?有,法官李扬看了手续后说到审判庭去说吧!你们这么晚才到,被告不会等你们这么长时间,代理人说因路上交通堵车,李扬说堵车不是理由,别人都是提前住xx宾馆的,代理人再次说到,我们多次联系你们无人接电话,李扬说我们有大屏幕,每个电话都会显示你们是用哪个手机打的?186173…这时李扬又说,提供你的代理手续,代理人提交手续后,李阳看后说,你的推荐函不能用,理由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然后让原告任书平签字,也不告知原告是什么事?什么内容?什么情况?逼迫原告在不知道什么内容的纸张右下方签字,原告拒签走人了。

我们从河北曲周县不远千里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试问时间安排合理吗?拒接原告电话合理吗?让原告住高档宾馆合理吗?不让知道内容逼迫原告签字合法吗?推荐函无效有依据吗?你们山东省法院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去过这么多的地方,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牛”的法官!从李扬法官身上体现出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多“牛”,更让我们感受不到法律公平、公正的存在。身为人民法官的李扬你有何感想?当事人表态,这样的官司我必须打下去,看看你们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到底有多“牛”。

李克强总理说过:“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赖政也是腐败”,总理说:对那些混日子,不作为,得过且过的行为要严历问责。 习总书记也说过,一滴水可以反映出太阳的光辉,一个地方可以展现出国家的风貌。从李扬法官身上让我感受不到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十六字令: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在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得到体现与落实,是否符合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扬”的行为,是否真的体现了人民法官热情服务、热心为民的态度,是否符合该岗位的基本要求,是否秉持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是否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





这就是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扬”不能代理的理由:《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原告于2021年12月1日邮寄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控告。